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彭春刘文静通讯员蔡圣娇)今年1—3月,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任组长,副主任周鸿、陈默、宋燕牵头3个执法检查组,上下联动开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带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分三组深入部分镇街部门、生态公园、疫苗接种点、谐和宠物医院等地,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镇街部门针对《条例》贯彻落实所做的各项工作,认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镇街认真学习贯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改进全区养犬管理工作,着力推动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违规养犬问题比较突出、养犬管理服务保障不到位、养犬管理执法宽松软、文明养犬宣传效果不佳等问题。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检查组建议,要强化思想认识、基层基础、监管执法、宣传力度和协作配合,压实养犬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养犬行为规范,引导依法文明养犬,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