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3244期 >2024-07-22编印

我区出台《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入库培育方案》
刊发日期:2024-07-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丁怡然通讯员范耀予)7月15日,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入库培育方案》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分类入库工作,在全区培育和扶持一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该方案明确了“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基本含义、分类原则、分类来源、分类标准、认定比例、工作流程、有效期和评估确认、培育方向等方面内容。
  《方案》指出,个体工商户分类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8月开始11月结束,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享受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该项工作依托市场监管总局建成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完成标准公布、申报推荐、公示认定、信息汇总等各环节各流程工作。
  《方案》要求,各部门要提升思想认识,加强上下对接和政策指导,立足职能职责可制定出台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专项扶持政策,构建分类培育政策体系。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实做好本领域、本行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