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综合总第3240期 >2024-07-10编印

川渝检法联动化解42名村民“忧薪”事
刊发日期:2024-07-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村民签署和解协议。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日前,在潼南、安岳两地检法组织的调解会现场,拿到调解协议的刘大爷长舒了一口气。
  一个月前,刘大爷等村民还为讨要薪资而愁眉不展。
  据介绍,2021年至2023年期间,安岳县林凤镇刘大爷等村民受雇到奚某承包的土地上从事蔬菜种植、管理等农活,双方约定每人日薪60元。后因经营亏损,奚某无法兑现刘大爷等村民的劳务费。
  “她不是当地人,现在连电话都打不通了,我们都70多岁了,咋个要钱嘛?”多次讨薪无果后,5月21日,刘大爷等村民决定向安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帮助索要劳务费。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发现奚某系重庆潼南人,于是向潼南区检察院发出案件协办函。
  潼南区检察院随后对该案进行了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询问,办案检察官余杭详细了解了奚某欠薪的缘由、目前的经济状况等。
  “我也不想拖欠村民的劳务费用,但是我亏损了100多万,实在没钱了。”奚某表示,2023年12月,自己结清土地租金后就返回了潼南,目前正在经营卤菜再创业。
  “你有难处可以理解,但是这些都是老人们顶着烈日‘晒’出来的辛苦钱,而且部分村民已经起诉至法院……”经过检察官余杭多次释法明理,奚某最终同意通过诉前调解来化解纠纷,希望村民能给自己宽限期。
  一边是讨薪生活的村民,一边是再创业的个体户。如何才能确保村民们既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又不影响个体户再创业?
  “诉讼不是目的,化解矛盾、实现共赢才是根本。”“如果能够争取村民的理解,就有希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2024年6月11日,经潼南、安岳两地检法机关协商,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因涉及川渝两地群众,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将调解现场分别设在潼南法院和纠纷源头的林凤镇某村村委会。
  “如果过早对奚某采取执行措施,她就没有办法再创业,你们的工资也没有办法拿到了。”调解会现场,潼南、安岳两地司法机关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为刘大爷等村民进行利弊分析和释法说理,争取他们的理解。办案检察官余杭也从法律责任、契约精神等角度为奚某再次“上课”。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奚某对近7万元的债务全部认可,并约定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分2期给付。潼南、安岳两地检察机关也将跟进监督执行情况。该案的成功和解,既给刘大爷等村民吃下了“定心丸”,也给奚某的再创业争取了“缓冲带”。
  “案件无大小、件件连民心。该案看似标的不大的‘迷你案’,实则却解决了42名群众的‘大烦忧’,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检护民生’就在身边。”参与调解的市人大代表陈虹霖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