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利陈俊霖)“同学们,有谁知道每年的五月是什么月吗?”“民法典宣传月。”“答对了,那有谁知道目前阶段的学生都有那些民事权利呢?”“受教育权和生命权”……
近日,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在塘坝中学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班会活动上,面对老师抛出的一个个问题,同学们纷纷举起右手,争先恐后地回答着。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一般民事权利能力分为……”班会课上,老师根据同学们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点,通过多媒体播放的视频和图片、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民法典基本概念、民事行为能力、自甘风险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同时老师以学生日常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具体分析,让同学们懂得《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引导他们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天的班会,让我对《民法典》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识,同时也让大家深刻了解到《民法典》的性质与意义。今后,我也会努力学习《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向更多的同学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一起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学生。”塘坝中学初二九班学生石含玉说。
此次活动,增强了同学们对《民法典》法律条文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接下来,塘坝中学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助力全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