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时政·经济总第3204期 >2024-04-10编印

拴 牢 养 犬 法 治 之“ 绳 ”
潼南区以法治力量助推依法规范文明养犬
刊发日期:2024-04-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

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文明遛狗。

环卫工人清理犬只粪便。

小区安装拾便箱。

  

全媒体记者 王鹏 彭春 刘文静 通讯员 蔡圣娇



  “小区里的狗叫啥时候才能管一下嘛!”“狗太多,叫声一天到晚都没断过。”在潼南区某小区物业群里,一大早就吵翻了天,自2023年6月1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口号已经广泛传播,但是城市小区里犬吠扰民、恶犬伤人的事件还是层出不穷……
  养犬事小,关系民生。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切实推动解决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上下联动开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立足潼南实际,将《条例》执法检查列入2024年重要议题,强化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在依法监督上展现新作为,用法治力量守护居民健康生活、文明城市风景,着力推动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用好监督利剑 务实高效开展执法检查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在全区落实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35次会议审议,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德勋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鸿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默、宋燕牵头3个执法检查组,带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到3个街道6个镇6个相关责任部门及公园、疫苗接种点、宠物医院等地,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条例》宣传教育、犬只管理台账,详细了解犬只登记免疫相关情况,认真听取相关部门镇街关于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犬粪影响环境卫生等情况介绍。
  “全区登记犬只多少只,登记率如何?”“有多少烈性犬、攻击性犬?”“犬只电子标识和生物技术识别情况怎么样?免疫情况如何?”“有没有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现象?涉警案件有多少?”“流浪犬只是如何捕捉、收容、领养和处置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李金勇作出连环发问。
  “这个味道有点熏人,狗儿病了关在这里治疗天天这样叫,附近居民恐怕有意见哦?”在实地察看宠物医院时,区人大代表陈显琼问道。
  “人民生态公园我们经常来,本来是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养犬人放任犬只随地便溺又不及时清理,全靠环卫工人清扫不现实。要用刚性治任性,用法律武器向不文明养犬行为亮剑。”在生态公园实地察看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鸿提出。
  据统计,截至2024年3月18日,全区犬只登记数24562只,应免疫24562只,免疫犬只24066只,免疫率98%。经过广泛调研和执法检查,检查组发现,《条例》施行后,全区养犬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犬只免疫水平稳步提升,执法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持续推进,未发生涉犬舆情。




压紧压实责任 推动依法规范文明养犬
  执法检查组对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人民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和改进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指出,养犬管理看似小事,却事关群众健康安全,事关城市文明形象,要充分认识推进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条例》宣传,积极推动依法、规范、文明养犬。
  《条例》实施以来,区公安局、城管局等责任部门采集犬只信息1万余条,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800余人次,收容流浪犬16只,作出涉犬行政处罚133起,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致养犬人一封信》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制作动漫宣传视频,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今年1月,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养犬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9个月的养犬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的推动下,养犬管理被纳入城市管理、路面巡防、网格治理之中,涉犬警情同比下降7.1%。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结合养犬管理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使全区养犬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加强监管,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实现“231”工作目标;要巩固执法检查成果,继续抓好养犬登记、防疫、犬只经营、养犬行为规范引导等长期监管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应免尽免”;要加大经费投入,设立专项经费和专门力量,完善养犬管理硬件设施,促进养犬管理执法能力提升;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犬患”问题较为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等区域,适时组织联合执法,通过理性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积极出谋划策 督促《条例》落实落地见效
  3月28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养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有些居民家中1户养多犬、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现象,在重点管理区仍然存在,禁养管控还需加强;犬只伤人难防,因养犬引发邻里纠纷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流浪犬管理不到位,在一些街头、广场甚至公园的角落,流浪犬仍然时有出没;部分犬主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安全意识、管理意识不强,致使犬只扰民事件不断……
  在分组审议现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为潼南区养犬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要优化免疫和登记流程,逐步探索养犬‘一站式’办证流程,实现犬只免疫、办证等信息数据联网共享和一体化办理,有效提高办证率。”
  “在重要地区、重要时段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对流浪犬及伤人犬,要坚决依法处置。”
  “对于违反《条例》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开展定期通报,从‘办理一案’到‘教育一片’,形成依法文明养犬氛围。”
  4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汇报,共梳理出15条审议意见交区人民政府办理,并于2024年9月底前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和《条例》实施情况,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动《条例》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