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程增祥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扬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小辉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 去 刘扬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颜利华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