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秦启光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 命
龙建强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奇雄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吉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昂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郑俊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兼)。
免 去
龙伟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莫云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吉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文勇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奇雄同志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