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利)近日,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在潼南航电枢纽战备码头开展2024年潼南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向涪江投放岩原鲤、鳙鱼、鲢鱼等6000余尾。
增殖放流现场,工作人员对投放的鱼苗进行质量检测、规格测量、质量抽样后,将一桶桶称重好的鱼苗分批次放入江中。伴随着朵朵浪花,一条条小鱼缓慢游进深水区,成为涪琼两江鱼类家族的新成员。
据了解,增殖放流俗称放鱼,是指采用放流、底播、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是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之一。
“这是岩原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它们经过严格地选取、检疫,将为涪江再添生机,也对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有很大作用……”当天,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还向群众介绍了此次放流的岩原鲤等鱼苗的重要意义,并科普了增殖放流相关知识。同时,通过鲜活案例开展禁渔宣传,提醒大众电捕鱼和使用锚钩锚鱼等行为的危害,呼吁广大群众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接下来,我们将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继续加大增殖放流力度,让我们的涪琼两江,水更清、鱼更欢、生态更美。”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以实际行动改善生态环境,让生活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