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民生总第3295期 >2024-10-16编印

集中整治惠民生 全力提升儿童救助工作水平
刊发日期:2024-10-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倾听受助儿童心声。

区纪委、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本报记者 邓瑜欣 唐苠涵



  “现在,我和姐姐每月能领到1000多元的基本生活补助金,再也不用为每月的生活费发愁了,我也能把全部的时间和经历都用在学习上,争取考上心仪的高中。”日前,在玉溪中学食堂,刚刚用完餐的初三学生蒋某诚,高兴地向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社会救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推动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治护“保”,坚决守牢民生保障底线。
  蒋某诚姐弟俩此前未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的问题就是专项整治启动后,区民政局、米心镇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一起典型案例。蒋家姐弟俩的父亲于2023年1月因病死亡,母亲听力、言语一级残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母亲因病不能主动申报,米心镇岳家村村委会应当及时为姐弟俩申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但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并未按要求及时完善申报材料,致使姐弟俩未能及时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
  区民政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蒋家姐弟俩疑似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后,立即派工作人员与米心镇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核实,并将姐弟俩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最终,姐弟俩的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完善提交,并在6月开始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同时,区纪委监委要求米心镇纪委对背后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2024年8月,米心镇纪委对岳家村相关责任人开展立案审查。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堵塞社会救助领域风险点,区纪委监委督促民政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纷,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柏梓镇的闵某兰纳入特困供养,桂林街道的未成年人陈某解决了户籍问题并纳入低保保障……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区民政局共发现问题67例,已完成整改62例,整改完成率92.5%,联动公安、残联、卫健等区级部门,探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靶向纠治社会救助资金落实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实际行动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