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民生总第1492期 >2023-08-23编印

渝浙两地检察院跨区域协作
携手纠正20余年错误婚姻登记
刊发日期:2023-08-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全媒体记者 徐肯 通讯员 苏琪惠


  1996年,杨某某与丈夫陈某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并育有子女。因其双方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就在2020年两人到区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工作人员的话让他们愣在了原地。
  “杨女士,你的名字显示已有婚姻登记,无法再次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从未进行结婚登记却被“重婚”,在多方询问后,杨某某拿到了其结婚登记的材料,发现登记表上“自己”的照片竟是多年前的舅妈代某某。
  尘封的回忆慢慢打开,杨某某回忆起,这个“舅妈”20多年前嫁给其舅舅,但夫妻关系并不和谐。2001年春节过后,代某某离家后就杳无音讯。
  多年前就失联的舅妈,却冒用自己的信息进行了结婚登记。气愤的杨某某和丈夫向户籍所在地的柏梓派出所报案,并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但却因超过最长诉讼时效等原因,错误的婚姻登记一直未能撤销。
  2023年2月16日,根据区民政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联合签发的《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区民政局向区检察院移送了杨某某身份信息被冒用进行婚姻登记的线索。该院遂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此案。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余杭先后到区民政局和柏梓派出所调取相关材料,随后又前往杨某某户籍地进行了走访,详细询问当地村干部、杨某某老家邻居等群众。
  经过连日调查,事情的前因后果有了眉目。原来,代某某在2001年离开潼南时,拾得了杨某某掉落的身份证,随后前往浙江温州务工,而恰在此时,杨某某发现自己的第一代身份证丢失,当时却并未在意。因此,代某某极有可能是拾得杨某某身份证后,冒用杨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结婚登记。
  由于婚姻登记地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区检察院遂立即将案件线索、调查核实材料移送至瓯海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商请该院协助调查核实。
  瓯海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对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代某某进行了询问。代某某承认由于本人没有身份证,在2001年拾取了杨某某的身份证后,一直使用其身份信息进行社会活动,并登记结婚。多年后,丈夫周某知道该情况后,曾向瓯海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也因超过最长诉讼期限未被受理。
  错误的婚姻登记,让两个家庭陷入了多年的困扰。为帮助错位的婚姻登记重回正轨,确认案件事实后,瓯海区检察院依法向瓯海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该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今年7月4日,瓯海区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并作出了撤销了杨某某与周某结婚登记的决定。
  “现在我们心里踏实了,以后一定严格遵纪守法,守护好自己来之不易的‘身份’。”经过两地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杨某某与代某某双方进行了和解,两个家庭的生活也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