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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邓瑜欣)8月3日,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仲裁+工会+工商联”联调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获得群众赞许。
基本案情
邓某等3人先后于2023年3月至4月期间入职潼南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的工资在次月的20日前支付。入职后,甲公司并没有按时足额地向申请人发放工资。根据甲公司提供的工资条记载,甲公司拖欠邓某等3人2023年5月至7月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未支付。邓某等3人于2022年8月1日向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调处结果
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受理该案件后,承办仲裁员第一时间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及时启动了“仲裁+”多方联调机制,邀请区工会和区工商联参与该案的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与工会、工商联的调解人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了解了企业及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共同深入分析研判案件情况。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从法、理、情多方入手,向双方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摆明了事实道理,厘清了法律责任,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典型意义
本案中,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目标导向,用活用好与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建立的联调对接机制,找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切入点,主动延伸仲裁服务职能,进一步整合优化多元解纷合力,为仲裁当事人提供门槛更低、诉累更少、保障更及时的仲裁服务。同时,也为企业妥善处置劳动争议提供了示范,营造了更有效率、更为透明、更加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