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经济总第1457期 >2023-06-07编印

我区举行2023年第一次生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
1—5月,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19天
刊发日期:2023-06-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李彦婷)日前,我区2023年第一次生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在区生态环境局召开,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及我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党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参加。
  会议介绍了我区2022年及2023年1-5月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涪江全年保持Ⅱ类水质、琼江稳定保持Ⅲ类水质,城区及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空气优良天数达328天、居主城都市区第3,PM2.5浓度30
μg/m
  3、同比下降4
μg/m
  3,空气质量六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城区噪声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7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好)水平,各功能区均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
  今年以来,我区始终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今年1—5月,涪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琼江水质累计为Ⅳ类,城区及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截至5月29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19天,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请问在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上,我区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发布会上,现场媒体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环保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提问。
  “我们聚焦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持续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土壤环境。”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臭气扰民”等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坚持处罚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处置一批工业废气扰民、生产噪声扰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群众投诉。同时,聚焦反馈问题,严要求常督促重落实,不折不扣推进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本次管网改造是改善涪江流域水环境的重要举措。为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等次生事件,给居民生命财产带来影响。为此,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工程管理要求,决定采取封闭施工的方式集中攻坚。”针对我区在管网改造中,施工围档影响市民出行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要求施工单位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抢抓进度,争取早日完工,早日恢复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针对在开展扬尘治理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的问题,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来,为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大气污染攻坚战成果,区城管局主要通过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强化建筑渣土“两点一线”监管、强化烧烤夜市摊区整治三方面工作,今后将持续加强工地源头管理、道路扬尘、露天烧烤整治,落实夜间作业监管、定期大排查、部门会商研判等,对各类乱象实行严管重罚,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目前,我区采取农资门店回收、农资协会转运、专业机构处置、财政资金扶持的模式全面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针对农村田间地头农药包装袋、塑料瓶、玻璃瓶随地乱扔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