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经济总第1419期 >2023-03-06编印

“梨园闹新春 诗画新花岩”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刊发日期:2023-03-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主办单位:重庆市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潼南区数码摄影家协会
  一、摄影大赛征稿内容
  潼南区花岩镇第九届梨花节于2023年3月隆重举行,潼南区花岩镇是密梨之乡,阳春三月,梨花绽放,花香怡人,游客如织,凡反映当地风土人情,新农村建设,展现花岩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建设成果的照片皆可参加摄影大赛。
  二、摄影大赛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2日—2023年3月30日截稿。
  三、奖项设置
  金奖:1幅,奖金800元,证书1本。
  银奖:2幅,奖金各500元,证书各1本。
  铜奖:5幅/组,奖金各300元,证书各1本。
  优秀奖:20幅/组,奖金各100元,证书各1本。
  四、征稿对象
  区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单幅,组照皆可(组照5-8幅),要求彩色照片,每人限投6幅(组)。
  五、作品必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JPEG格式文件不小于4M(包括手机摄影作品),打包发送至:QQ邮箱:489562417联系人:罗平老师,电话:13527432526、摄影作品必须是个人完整著作权,作品肖像权由作者自负,如发现抄袭或者网上下载的作品取消比赛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了可以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或接片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六、本次获奖作品全部由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潼南区数码摄影家协会存档,用于网络媒体宣传,不另支付稿酬。本次比赛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细则之所有规定。
  七、评审办法及获奖结果公布
  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获奖人员由潼南区数码摄影家协会电话通知本人,并在《潼南日报》上公布获奖结果。

重庆市潼南区花岩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潼南区数码摄影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