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邓瑜欣)近日,区法院民一庭的党员干警来到桂林街道东风社区,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民法典物业费新规定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活动中,法官助理李秋生根据司法案例实践,从物业费的缴纳、业主权利的维护、物业合同的遵守等方面,为社区居民讲解物业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居民在物业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法官周致余则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分享了一个有关祭奠权的全国优秀案例,生动讲解了《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同时还讲授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大家注意防范“买房陷阱”。
据了解,区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坚持“党员进社区”,深入了解社区群众的司法需求,结合自身职能优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小公民法律课堂”、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