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社会·民生总第3128期 >2023-11-06编印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文丽
调解纠纷促和谐当好群众“解铃人”
刊发日期:2023-11-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文丽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

文丽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传。

工作中的文丽。

工作中的文丽。

文丽与同事走访群众调解矛盾。。

文丽与同事走访群众调解矛盾。。

  

全媒体记者邓瑜欣徐利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潼南区桂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文丽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作为调解员,工作12年以来,文丽扎根基层,架起了一座党群连心桥。她不仅是百姓身边的“和事佬”,用心用情调解,为民排忧解难,也是奔走在调解一线,化解纠纷的“急郎中”,更是为群众定纷止争,化干戈为玉帛的社会治理的“稳定器”,守护一方平安稳定。



她是百姓身边的“和事佬”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文丽的身影。她用真心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用细心去发现案件的蛛丝马迹,用耐心让各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案件的处理结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终极目标。
  “感谢你文所长,所有的赔偿款我们都收到了,总算是把这桩事了啦。”10月7日,文丽接到电话,一桩历时三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据了解,2019年8月,王某骑两轮摩托时,由于操作不当,不慎把老人丁某撞倒,随后丁某入院治疗。交警出具认定书,由王某负全责。经调解,王某需支付丁某五万元的医疗费和赔偿款。
  “出事后,王某首次履行的2万元非常顺利,也计划出门务工赚钱,争取早日把余下的钱还完,但由于王某年龄偏大,又要照顾家里的老人,碰上疫情,王某便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文丽说。
  事情虽小,也不复杂,但由于王某年近60岁,平时靠在工地上打点零工维持生活,收入不稳定,5万元的巨款让他束手无策,调解便陷入僵局。
  为确保调解协议能成功履行,一方面,文丽积极地为丁某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相信王某,体谅他的难处。另一方面,她告诉王某一定要信守承诺,分期支付丁某的医疗费和赔偿款,多去尝试,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最终,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这桩历时三年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调解员身上。为做好调解工作,文丽坚持做到重事实,重证据,依法办案,妥善调处,同时抓住时机,加强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渠道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严守“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铁律,做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忠诚守护者。
  12年来,文丽累计调解纠纷1000余件,积极参与调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500余件,成功率98%以上,其中重大矛盾纠纷30余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成功率100%,当事人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践行了“枫桥经验”的新时代发展理念。




她是基层治理的“排头兵”

  有纠纷,找文丽。现在,文丽已经成为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想到的“贴心人”。
  “以前,不管我们群众住得有多远,文丽都会一次又一次上门调解,现在她调到桂林司法所工作了,我们上和镇的人有什么事儿也愿意找她,让她评评理。她调解都是站在非常公平、合理的角度,经她调解的矛盾,大家都心服口服。”上和镇群众丁先生这样说。
  “刚参加工作就到了基层司法所,每天都要处理群众的各种矛盾纠纷。”文丽回忆说,那时经常都要断“家长里短”理“鸡毛蒜皮”,而自己又是一个新手“小白”,常常感到压力巨大又无能为力。
  找到短板后,文丽明白,要想斩断别人家的乱麻,先得要有一把趁手的“快刀”。从那时起,她开始边干边学,主动当起了老调解员的“跑腿员”“笔杆子”,从参与旁听做记录做起,利用休息时间恶补法律知识,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从12年前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调解员,并深受当地群众信任。
  “为人真诚,以情动人,以法育人,是我总结出来,干好调解工作的‘吉祥三宝’,此外,在调解工作中,我也提炼了‘一接二聊三宣四调五和’的五步调解工作法。”文丽说,把五步调解工作法与“吉祥三宝”有机结合,大大地提高了她调解工作效率和成功率。
  “我们干调解的就得爱调解,我们要急群众所急,思群众所思,换位思考。群众有过不去的坎,爬不过的山,我们加把劲儿推一推、拉一拉就过去了,过去了一切就好了。”文丽说着,眼里也闪着光,平凡的言语中透着执着、透着坚强,更透着对工作的奉献精神。



她是化解纠纷的“急郎中”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员,文丽有着橡皮一样的韧劲,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总是能及时调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去化解矛盾。
  2017年9月30日晚,干装修的兄弟二人不慎从两层楼高的脚手架上摔下来,当场死亡一人,重伤昏迷一人。现场一边是施工单位与用工单位推诿扯皮,一边是情绪激动,悲痛伤情的死伤者亲属,场面一度难以控制。
  “越是这种情况,我们越要冷静。”文丽回忆道,当天晚上情况紧急,她需要将矛盾逐个击破,在了解完情况后,她对施工单位和用工单位展开情理攻势,普法讲法双管齐下,让其正视自己的责任,同时,也耐心安抚死伤者亲属的情绪。
  在连续奋战了近30个小时后,几方当事人与死伤者亲属签订了协议,至此,重伤员拿到了救命钱,逝者得以入土为安。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光有热情不行,还必须了解民情、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人民调解技巧。”文丽说,从事调解工作十余年,遇到纠纷时,她秉持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诚心换取当事人的信任,通过耐心对话疏导当事人情绪,然后研判分析矛盾焦点,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最后释法、明理、讲情相结合,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思维消除心理症结,从而化解纠纷。
  “作为人民调解员队伍中的一分子,我将继续扎实工作,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用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文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