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316期 >2022-07-15编印

我区14个村获评“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刊发日期:2022-07-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徐明鸣)近日,记者从区城管局获悉,双江镇板仓村、古溪镇熊家村、崇龛镇汪坝村等14个村获评“2021年度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我区指定专职指导员定点督导,明确垃圾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专职指导员,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加大“值桶、净桶、翻桶”频次,实行“宣传在点位、督导在点位、检查在点位”的工作模式;在农村保洁、垃圾治理规范化监督和垃圾分类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村民逐渐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根据市级评价标准和辖区实际,我区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要求,各示范村均配置了入户两分类垃圾桶,农户按照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村内设置四分类投放点3~5个,便于分类收集;配置分类运输三轮车一辆,确保分类运输;建设沤肥池、堆肥阳光屋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采取集中沤肥和分散沤肥方式,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就近无害化处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通过建立积分兑换超市、与废品回收公司达成定期上门收购协议等方式,畅通可回收物回收渠道。
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工作,我区制定了《潼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考核细则》,对照《农村生活垃圾工作要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建设任务》,坚持实行“周检查、月考核、季通报”,对垃圾分类治理效果差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垃圾分类治理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