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291期 >2022-06-09编印

区人民法院:
诉前鉴定推动调解提档加速
刊发日期:2022-06-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为进一步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将“速”与“诉”有效结合,止纷争于诉前。
  去年9月,黄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陈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陈某受伤。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认定,此次交通事故黄某应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住院治疗16天。出院后,陈某多次与黄某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今年1月,陈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立案庭法官经过审查并征得陈某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交通事故诉前调解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此案需要做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续治疗项目,才能确定赔偿金额。诉前调解组启动诉前委托鉴定工作,由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质证、选择鉴定机构。
  今年2月,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陈某肋骨骨折伤残程度十级,左肩关节功能丧失伤残程度十级。陈某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向诉前调解组提交了事故赔偿清单。法官立即逐项计算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并迅速组建微信群,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项目、标准、金额进行总结、梳理与释法明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分歧逐渐缩小,最终双方签订调解笔录,达成调解协议。潼南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出具“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圆满化解了纠纷。
  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诉前委托鉴定案件11件,现收到鉴定结果6件,已调解成功4件。下一步,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定分止争。

普法小贴士:
  诉前鉴定范围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雇员受害赔偿金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其他诉前调解中需要且适宜进行诉前司法鉴定的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