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291期 >2022-06-09编印

我区启动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试点
刊发日期:2022-06-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便利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据了解,《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扩大试点地区范围,从前期9个省(市)的特定区域推广至17个省(市)的所有区域;扩展试点主体类型,在高新技术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专精特新”企业;提高试点额度,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
  “注册在我区高新区、成立时间一年(含)以上且存在实际经营活动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除外);获得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结果应为A类;近两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两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可满足试点要求条件。”区经济信息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64家、工信部和重庆经信委认证的“专精特新”企业19家,根据《通知》内容,我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等值1000万美元内自主借用外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再度拓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联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川中心支局办理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联系人:胡茫,联系电话:(023)4271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