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1290期 >2022-06-08编印

区司法局法治宣传进乡村
刊发日期:2022-06-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蒋坐通讯员唐红全)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让老年人知道自己应享有哪些权利,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区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前往新胜镇盘山村康养中心,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俗话说,养儿防老。目前,咱们国家的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主。法律规定,老年人的子女,不仅应该在经济上供养,还要在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也就是说,子女不仅要出钱养老人,还要经常打打电话,噓寒问暖……”宣讲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将诚实守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结合,从身边的赡养纠纷讲起,通过列举种种案例,以浅显易懂的语言,细致耐心地解读了老年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宣传老年人享有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拥有自由支配财产和再婚的权利。并告知大家,如果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选择调解、起诉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弘扬了我国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使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老年人维权的法治观念和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