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303期 >2022-06-24编印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及两大类共 117 项
刊发日期:2022-06-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6月23日,记者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列出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新版负面清单任务分工一共分为“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两大类。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负面清单(2022年版)》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其中“禁止准入”包含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活动、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等6项;“许可准入”则包含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教育等二十一类涉及111项。
  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