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云上共享法庭”庭审现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唐苠涵)近日,区法院通过“云上共享法庭”联线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这是我区法院首次使用“云上共享法庭”开展跨域庭审。
2021年4月25日,徐某雇佣的驾驶员驾驶重型货车行驶时,因操作不当撞到路边陈某的房屋,致货车及陈某家房屋受损。同年6月1日,徐某将货车从事故现场开走。徐某认为陈某的行为导致货车闲置在事故发生地点,本人无法通过该车辆从事运输活动,故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承担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以及本人所承担的违约金。
为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又高效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区法院决定启用“云上共享法庭”。庭审当天,法官、被告身处潼南法院,原告身处重庆江北法院,两地“云上”网络联线开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实时在线视频,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阐述自己的意见和需求。由于双方仍存在争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云上共享法庭”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调度、全域共享,在全市法院内部和法院外部设置的数字化出庭场所,主要功能包括:智能庭审辅助、争议焦点归纳、语音转笔录、电子质证、远程送达、在线电子签名等。这也是重庆法院以高科技赋能审判执行、落实强基导向的一项创新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充分运用‘云上共享法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