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281期 >2022-05-24编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
我区查处首起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件
刊发日期:2022-05-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执法人员对米某给予处罚。

执法人员对米某给予处罚。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吴鑫袁 通讯员 陈晓芳)近日,区卫生健康委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处一起乡村医生超范围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案件,这是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后,我区查处的首起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件。
  5月13日,执法人员在对我区某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卫生室乡村医生米某正在其执业点为一名患者洗牙,现场还有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所使用的药品器械。经询问和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该卫生室批准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核准的牙椅数为0(张),未批设口腔科。
  执法人员随即对米某在其执业点开展口腔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超范围诊疗活动。
  据了解,今年3月29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14部行政法规进行修订,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本案于今年5月13日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查获,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执法支队将持续做好宣传教育与引导,强化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