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265期 >2022-04-29编印

我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实行竣工联合验收
刊发日期:2022-04-2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文静)近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修订并发布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文件发布后,区住房城乡建委多次组织竣工联合验收参验单位和辖区内企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并根据市级管理办法制定发布了《重庆市潼南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新办法亮点纷呈,一是优化验收方式,遵循“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原则、全区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实行竣工联合验收,联合验收事项由改革前的6项优化为4项;二是精简办事流程,取消竣工验收备案,以“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现场通过全部验收事项的,可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三是允许单位工程验收投用,进一步明确单位工程验收条件;四是压减办事时限,推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告知承诺制,我区联合验收办理时限在市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由改革前的12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压减时限58%。
  截至目前,我区按新办法已办理6个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最短耗时1个工作日。下一步,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继续协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做好提前指导服务,及时提炼和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验收效能,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