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230期 >2022-03-14编印

我区全面推行“林长+警长”新机制
刊发日期:2022-03-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文静通讯员冷露红)近日,记者从区林业局获悉,为强化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责任,我区全面推行“林长+警长”新机制,形成联动打击破坏森林生态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区17个林长责任区各配备1名民警,即“一林一警”,形成“林长+警长”机制。“林长+警长”新机制要求林长责任区民警当好“五大员”,即情报员、宣传员、调度员、联络员、辅导员,其姓名、手机号码、职责内容等信息在林长公示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职责职能,林长责任区警长将为林长提供、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案件线索等,负责牵头承办、交办或专办,并全程跟踪交办或专办情况;每季度向相关林长和同级林长制办公室书面报告责任区相关情况和个人履责情况;对收到的涉林案件线索等,应逐一登记造册,按有关程序办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情况。
  据了解,此举将进一步推深做实我区林长制,全面加强了森林、林木、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督,为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执法保障,为促进“林长治”奠定了牢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