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马艾)2月17日,记者从重庆三峡银行潼南支行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现金存取作出新规定:自3月1日起,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出台《办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大家资金安全和利益。”采访中,重庆三峡银行潼南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其中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现金匿名、难以追踪的特点,偏好使用现金进行交易活动。
同时,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化,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也出现一些新挑战。为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
“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依法适当加强对现金存取款活动的管理,有利于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该负责人继续表示。
那么,一旦金融机构执行个人现金存取款业务新规,会否影响居民正常存取款?个人存取款会不会变得很麻烦?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继续采访了城区几家银行和金融机构。
“居民合法收入的存取业务在我国一直受到法律严格保。‘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在《商业银行法》有明确规定,也是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执行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个人正常的现金存取款业务,且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位于江北新世纪广场旁边的中国工商银行潼南支行相关人员说到,正常情况下银行不需要客户填写信息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在简单询问了解后即可直接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登记相关情况。只有发现交易明显异常、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才会向客户进一步了解情况。
据悉,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在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最少、必要原则去了解登记客户信息,不得增加客户负担。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等现金使用较多的群体,金融机构要主动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服务,同时也要注意加强防诈防骗和金融知识宣传。
“金融机构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还是涉及到了居民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这么做,个人的隐私是否能得到保护?”记者继续询问道。
“为存款人保密,是《商业银行法》中确立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得个人信息、客户隐私,必须严格保密。其除了遵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般性法律规定的要求,还需要按照《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等金融监管法律的要求建立严格、完备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农商行潼南支行的相关负责人说到,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泄露个人信息、客户隐私,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下一步,银行也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握好防范风险和优化服务的平衡,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