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民生总第1367期 >2022-11-04编印

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护薪”
区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案成全国指导案例
刊发日期:2022-11-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农民工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到谭小强家中进行回访。

工作人员到谭小强家中进行回访。


  

全媒体记者张峻豪邓瑜欣
  “感谢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维权,正因为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才顺利地讨回了工钱,维护了公平正义!”近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谭小强家中,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老谭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一个劲儿地表示满意和感谢!

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维权“护薪”
  谭小强是柏梓镇人,他和工友于2017年2月9日进入重庆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因企业未及时足额向谭小强等人支付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的工资,且在2021年1月15日放假之后,企业处于部分停产状态,既不安排谭小强等人上班,也未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向谭小强等人支付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的工资。多次讨要未果后,谭小强等人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接到申请后,我们为谭小强等19人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材料与手续,由负责的律师指引他们完善材料与手续,确保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春凤说。
  为尽快解决纠纷,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接受指派的律师为受援人解答了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的工资发放、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给付情况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仅用四天时间,就完成了了解案情、审查分析证据、告知风险、明确诉求、编制申请书、协调受援人确认签字等工作,第一时间申请了劳动仲裁,并及时通报案件,缓解了受援人迷茫无助的情绪,坚定了受援人依法维权的信念和信心。
  最终,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区法院三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2021年6月30日,谭小强等19人终于领到了被欠付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共34.6456万元。
  2022年9月5日,司法部发布5个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其中“重庆市潼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谭某等19名农民工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成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

多项举措为农民工维权撑腰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借助各法律援助工作站、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派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接访,引导农民工正确处理涉法涉诉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知晓率和影响力。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在人群密集场所设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咨询台,发放《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农民工案件。
  “接下来,我们将为农民工持续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大厅一次性告知与首问责任制的落实,公开法律援助申请条件与流程。对农民工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快速指派、快速办理,确保当天完成受理、审查、指派等工作,确保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黄春凤说。
  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50件,办结540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65万元,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他们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否能顺利拿到“辛苦钱”,不仅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并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让人民群众在有需要时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是对以人为本最好的诠释。法律援助法的颁布与实施,正如春风拂大地,纾解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事,驱散那些因缺失法律帮助而产生的维权阴霾。
  法律的不断完善,无疑为农民工的欠薪治理织密了保护网。只有让农民工拿到应得的报酬,才能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