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373期 >2022-11-18编印

十一月申报纳税期延长至二十八日
刊发日期:2022-11-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邓瑜欣)近日,记者从潼南税务局获悉,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税务局决定对全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同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1月28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线上办理延期申报具体流程为: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模块,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优先选择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事项,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据了解,目前,包括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社保缴费等90%以上日常税费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233项税费事项可“非接触式”办理。其中,纳税人申领发票可以选择邮政寄递方式。据悉,疫情期间,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线上申请的发票寄递业务,确保纳税人的发票使用需求。
  此外,市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等进行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