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184期 >2022-01-09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刊发日期:2022-01-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监察和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数为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