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192期 >2022-01-19编印

五个慢特病种纳入门诊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潼南2家医院纳入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刊发日期:2022-01-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为解决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垫支、跑腿”等问题,在加快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近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正式上线运行。首批纳入的试点病种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病种。潼南区人民医院、潼南区中医院2家医疗机构纳入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据了解,参保人员进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备案手续。潼南区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拨打电话备案(区医保局备案电话:023-81653005)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持本人的就医凭证,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直接结算。
  鉴于各地门诊慢特病政策不尽相同和门诊慢特病就医结算的复杂性,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目前,全国各省(市、区)至少有一个统筹区实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重庆市试点医疗机构已开通95家,其中潼南区有2家,均可为异地参保人员来渝就医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各省市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