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089期 >2021-09-08编印

区民政局:
确保低保救助“应保尽保”
刊发日期:2021-09-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区民政局依托“协调、监测、帮扶、监管、救助”五项机制,摸排低收入家庭901户2376人,新增城乡低保814;帮扶困难对象600人,救助资金达265万元;通过线上公众号和线下代办点,实现指尖办理、“救在身边”。上半年共保障城乡低保11361户19696人,发放低保金5297.4万元。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加大力度,各负其责,突出重点,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标准持续增长,做到应保则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据了解,区民政局开展精准核查,用好银行金融资产核查,常态化核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1—6月核查9163户30512人,筛出疑点2207户3266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户2595人。同时,执行“成本扣减”,适当扣减农村低保家庭就业产生必要成本,扩宽政策覆盖面。强化“渐退期”,对人均收入超标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家庭给予6个月渐退期。抓好“支出型贫困救助”,将刚性支出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纳入低保救助。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造血”更胜于“输血”,必须在充分发挥低保金“输血”功能的同时,着重于教会低保家庭如何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下一步,将推动低保政策与产业发展、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生活性补助措施相互衔接,坚持政府救济与家庭赡养扶养、社会互助、个人自立相结合的积极救助思路,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农户自食其力、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