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085期 >2021-09-03编印

区人民法院“四个一”机制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刊发日期:2021-09-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通讯员李娟)在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里,少年小刚(化名)终于解开心结,真诚认罪忏悔。近日,区人民法院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为一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成功让迷途少年重拾生活的信心。
  一念之差,让年仅15岁的小刚走向犯罪的歧途。在区人民法院充满温馨气息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里,首先由法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为小刚进行心理评估、辅导。随后,承办案件的法官和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对小刚释法说理,为他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人员还请来与小刚感情较好的姐姐,让她一直陪伴在身边。
  通过心理干预,原本意志消沉的小刚主动吐露心声,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场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离别前,小刚向姐姐作出保证,一定会改正错误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心理干预的整个过程都通过同步视频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区妇联副主席等“特邀观察员”全程见证、监督。
  “未成年犯生理、心理未成熟,三观未成型,导致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也意味着具有极高的可塑性。在对犯罪行为实施惩戒的同时,也应针对未成年犯的身心特点,采取心理疏导、说法教育、回访观察等措施,尽最大努力感化、挽救他们,帮助他们化解心理问题,树立回归正常生活的信心。”承办法官胡锦超说道。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中,逐步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软硬件设施等方面着手,积极打造形式多样、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帮扶挽救机制。通过法治教育和帮扶挽救的组合拳,区人民法院从源头上增强了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和降低违法犯罪风险,为迷途青少年点亮守望归航的明灯,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