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085期 >2021-09-03编印

即日起市民可申领机动车电子驾驶证
刊发日期:2021-09-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印茜)9月2日,记者从区公安局获悉,目前重庆被纳入第一批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的省市之一。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区公安局交警部门将立足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惠民利企、赋能发展,让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据悉,电子驾驶证由驾驶证基本信息、二维码内嵌信息、电子证生成时间3部分组成,广大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或到各级车管所办证大厅业务办理窗口办理。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不再继续使用本地发放的其他驾驶证电子版本。即9月1日起,核发的地方版电子驾驶证将停止使用,由全国版的电子驾驶证代替,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驾驶人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但是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驾驶证状态为撤销、吊销、注销时不得申领。
  值得一提的是,新申领的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具有更强的实时性和安全性,它是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且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已经在‘交管12123’APP成功申领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手机上登录该APP,查询、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凭有效的电子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遇到民警执法检查时,可以选择出示纸质或者电子驾驶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处理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等业务时,可提交电子驾驶证办理,公安交管部门在执法管理、处理交通违法和事故以及办理相关业务时,对出示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再核验纸质驾驶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仍需提供纸质驾驶证,即:车驾管业务办理中需要收回或者签注原纸质驾驶证业务的;驾驶证累积记分满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事故处理中有需要收存、扣留驾驶证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