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1049期 >2021-07-22编印

我区 2021 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召开
刊发日期:2021-07-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7月19日,我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区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共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了《重庆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参会单位就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到实处。要加强案件筛查,相关单位要再次梳理涉及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突发事件、行政处罚、执法检查、信访投诉等方面线索,建立完善案件线索清单和案件台账。要密切协作配合,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强化部门协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单位内部科室间也要加强沟通、衔接、配合,主动信息共享,确保生态赔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