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048期 >2021-07-21编印

即日起全区专项整治开车接打手机行为
刊发日期:2021-07-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印茜)7月20日,记者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随着手机和车载电话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司机在开车时存在打电话、发语音等情况,有较大安全隐患。对此,潼南交巡警对开车接打、玩耍手机一直保持高标准严肃查处态势。即日起,我区交巡警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开车接打手机、玩耍手机”专项整治。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将采取升级前端设备识别软件、建设违法分析识别系统的方式,利用电警、卡口、视频监控镜头等设备,在灯控路口、易堵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违法高发区域,对驾车时使用手机等妨碍驾驶违法行为进行自动分析、抓拍。同时,将以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报、交通违法短视频集锦、现场执法大直播、市民举报反馈等方式进行个案曝光。
  “如果驾驶员开车时使用手机,多数情况下只能一只手控制方向盘,另一只手操控拨打或接听手机,一旦有突发情况,无法把握方向,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货车驾驶员王先生是一名有15年驾龄的“老司机”,他深知开车时接打、玩耍手机会致使道路通行能力大幅下降,极易引发追尾、擦挂等交通事故。

交巡警提醒:
  分心驾驶导致驾驶人对车辆速度控制、横向控制能力下降、反应时间延长,增加了驾驶过程中发生偏离车道、紧急制动等危险驾驶行为发生的概率,直接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人勿在驾车时因信息、电话等纷扰影响安全驾驶。

法律链接:
  驾车时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200元处罚,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记2分;驾驶时观看电视的,予以20元至200元处罚,法律依据同上;驾车时具有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之外的其他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违法行为的,予以20元至200元处罚,并记2分,法律依据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