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014期 >2021-06-03编印

公积金提取程序进一步简化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按月还贷业务
刊发日期:2021-06-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市民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

市民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


  

全媒体记者 赵晨城 刘莉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按月约定提取和商业贷款按年约定提取业务,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降低贷款还款压力,经记者打探,潼南已经可以申请办理该业务。那么,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的这三项新业务?市民应该如何办理,办理后又将具体带来哪些便利?对此,市公积金中心潼南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公积金贷款余额每月直接还贷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按月提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贷款还款日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不足部分仍从职工贷款还款卡中扣取。用于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有资金发放。

组合贷款公积金可每月提现

  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按月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按照协议约定日期,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开通约定提取后,将原来一年一提调整为按月自动提取,给职工以最大的便利。

商业贷款简化提取公积金程序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微信、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后,职工也可在线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实现一次签约后,系统自动按约定时间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避免职工多跑腿。
  据悉,目前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商业贷款信息协查机制,职工在上述银行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能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贷款相关信息的,均可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合作范围,不断简化提取办理手续,拓展服务渠道,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让更多缴存职工在更多层面感受到便利和实惠。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按月约定提取、商业贷款按年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已开通在线提取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签约手续外,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临柜申请办理,所需资料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查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3-44551957。
  已开通在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办理公贷约定提取签约。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已婚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条件的,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签约,单身职工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签约手续。
  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