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1020期 >2021-06-11编印

我区开展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
刊发日期:2021-06-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朱杨)近日,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瑜走进区人力社保局,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
  宣讲中,刘瑜就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三个规定”的内容等,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整个宣讲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内容丰富、案例深刻。参会人员仔细聆听、受益匪浅,在思想上进一步筑牢了司法干预的“防火墙”。
  此次宣讲报告会给人社系统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司法教育课,对预防行政干预司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会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本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自身言行,并大力普及人民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坚决杜绝干预司法行为发生,为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建设法治潼南贡献人社力量。
  据介绍,“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此次宣讲是为切实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推动建立健全统筹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真正使不能过问、不敢干预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三个规定”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警示器”“防火墙”“高压线”作用,确保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执法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