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1008期 >2021-05-27编印

献血浆是否会抽掉多巴胺?
刊发日期:2021-05-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晨城刘莉)“多巴胺,你们知道吧?献血浆抽掉了我的多巴胺,导致现在必须要吸氧,不然就会窒息……”血浆捐献者黄某(化名)正激动地讲述着献血浆对他身体造成的不良影响。
  据黄某口述,他从2011年开始到潼南血浆站登记献浆,在2017年的一次献浆过程中出现四肢麻软,腰酸背痛的情况,最后发展为不输氧就有窒息感,其症状一直持续至今。为此,记者前往潼南血浆站进行了了解。
  “黄某从2011年开始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愿到血浆站献浆。在2017年7月14日献浆的第一个循环时发生不良反应,我们的体检医生对其进行了检查,各项指标都是正常的,后来他经过潼南区和重庆市的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焦虑性精神症状,可疑大脑供血不足。”重庆市潼南区华兰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站长助理杨垚说,对于他的病情我们感到很遗憾,但经过专业机构鉴定,确实和献浆无关。
  那么,献血浆是否会导致黄某所述的系列症状,记者走访了区中医院脑病科住院医师张宇。
  张宇告诉记者,人的血液总量占体重的8%,献血浆者每次采集的血浆中所含蛋白量约为40克,其余的均为水分,是不会影响血液正常生理功能的。而且,因为献血浆出现多巴胺缺失这种说法也是不科学的,多巴胺是由下丘脑和脑垂体分泌的一种非常重要的一种神经递质,它存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外周神经系统,献了血浆之后对中枢神经系统是没有影响,不会引起什么异常兴奋等情况。
  大量的医学资料证明,适量献血浆可降低血脂、血液粘稠度,有效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应当在规定的采浆区域内组织、动员供血浆者。有健康检查、化验不合格;曾伪造身份证明,持有2个以上《供血浆证》;已在其他单采血浆站登记为供血浆者;当地户籍部门未能核实其身份信息的等情况之一的供血浆者,不予发给《供血浆证》。单采血浆站在每次采集血浆前,必须将供血浆者持有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供血浆证》与计算机档案管理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无误,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样化验;对检查、化验合格者,按照有关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采集血浆,并详细记录。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580毫升(含抗凝剂溶液,以容积比换算质量比不超过600克);严禁超量采集血浆;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严禁频繁采集血浆。因此,有献浆意愿的市民也应按照献浆标准科学参与献浆活动。
  科学了解献血浆知识,树立正确的献血浆理念,捐献可再生血浆,是为了拯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参加献浆活动既是一种崇高的行为,更是一种光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