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朱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区法院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切实将学习所得转化为执法办案的强大动力。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就领到了执行案款。为表谢意,周某于近日特地来到区法院,将一封感谢信送至执行法官手中。
周某原系重庆某客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重庆某客运公司先后收取了周某安全风险责任保证金20000元。2020年3月26日,周某辞去驾驶员工作,但重庆某客运公司托故拒不退还保证金。
该案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重庆某客运公司应退还周某保证金,但裁决生效后,重庆某客运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周某遂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系劳动争议案件,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区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在向被执行人重庆某客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及时采取措施冻结了足额案款。次日,鉴于某客运公司依然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直接扣划了该案案款,并办理案款发放手续,将20000元的转账支票送交到申请执行人周某手中。
本案从周某申请执行时起到领取案款止,仅用时五天。周某向执行法官表示:“没想到索要了近一年的钱款,竟然在短短几天内拿到手,法官确确实实在为我们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区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贯彻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原则,调度执行力量攻坚克难,以强有力的手段保障民生权益,努力畅通司法维护民生“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