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949期 >2021-03-04编印

我区11类人群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刊发日期:2021-03-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创业人员可以通过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获取一定资金,并享受财政部分贴息。”日前,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区11类人群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1类群体。
  据了解,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基数为最高22万元每人、上限为11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基数为20万每人,上限为300万元。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满足以上条件的小微企业方可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方面,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与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