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953期 >2021-03-10编印

我区公办幼儿园增设“课后延时服务”
刊发日期:2021-03-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晨城通讯员涂晓红)近日,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教委联合下发通知,对我区公办幼儿园增设“课后延时服务”及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区首次在公办幼儿园增设延时保育服务性项目,幼儿家长不再为孩子放学后无人照管而烦恼啦!
  通知明确规定,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下午放学后两小时,收费标准不超过6元/生·次,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该项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家长可自行选择,各幼儿园不得强迫幼儿参加。
  同时,通知还对全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一、二、三、未定级或未达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150元。新的收费政策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