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953期 >2021-03-10编印

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取消不合理收费
刊发日期:2021-03-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晨城通讯员涂晓红)近日,记者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解决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和重庆市安排部署,我区将全面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
  此次清理的范围包括:一是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和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碰头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二是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三是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对以上收费项目和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得再收费或另立名目收费。
  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结合国家政策目标任务近远期目标,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强化政策衔接和监督管理,持续推动降低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切实降低用户水电气建设支出,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