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148期 >2021-12-02编印

服务基层司法 真情奉献群众
——记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先进个人唐红全
刊发日期:2021-12-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唐红全在新胜镇民生小学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

唐红全在新胜镇民生小学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

唐红全到社区宣传法制知识。

唐红全到社区宣传法制知识。


  

全媒体记者 张峻豪
  作为一个基层司法人,他服务基层普法工作10年,走遍辖区各个角落,把法律知识带给每一位群众,用真情化解每位群众的困难,成为了基层群众的贴心人。他就是司法部全国司法所先进个人、新胜司法所所长唐红全。
  丁传志是柏梓镇石梯村村民,应农业企业的邀请,2018年2月至5月,老丁牵头带领36名农民工一同前往蔬菜基地务工,双方按照口头约定工资。但劳动结束后,农业企业一直拖欠农民工的报酬,多次调解无果。时任柏梓司法所所长唐红全了解情况后,马不停蹄深入村民家中调查,帮助村民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这事经常忙到深更半夜,最终帮助农民工拿回了应得的报酬。
  “当时我们接到群众来访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当时涉及到的公司和几个合伙人,对案情基本情况进行了解,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老板涉及的农民工欠薪涉及到70户,老板确实没钱支付农民工的报酬。于是我们马上向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汇报,指派了援助律师跟进案件。由于受援人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为了让大家少跑路,我们在柏梓司法所设立了一个点,让大家在司法所进行了表格填写和基础的资格审查,方便配合调查。很快,老人们足不出户就得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劳务报酬。”唐红全告诉记者。
  “当时是唐所长给我们请的律师,没收我们任何费用,而且法院也没收我们任何费用,我们的工钱都拿到了,大家都非常高兴。”老人丁传志兴奋的告诉记者。
  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唐红全一直扎根基层。2011年,唐红全正式调入区司法局工作,先后在双江、花岩、柏梓、新胜等基层司法所从事普法工作。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唐红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经常向老同志学习相关工作经验。他一直以群众利益为重,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经常深入辖区的校园、小区、村社为大家上法制教育课程,真正让法律根植在群众心中。
  “在开展司法工作的过程中,只要群众有需要,我尽量做到让群众满意,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尽量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诉求,让每一位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唐红全说。
  社区矫正是基层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唐红全自参加基层司法工作以来,十分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以一颗仁爱之心关心着每一位矫正人员,用真心对待他们,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和问题。
  代某是新胜镇石桥村村民,也是该镇的社区矫正对象,唐红全经常到他家了解实际困难,并积极开导他走出心里阴影,现在代某一家生活已经走上正轨,投入新生活中。“唐所长对我的事非常上心,不会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我们这些犯过错误的群众。他经常到我们家里来了解情况,帮我联系到村里的公益性岗位上班,增加了我家里的收入,现在我们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代某告诉记者。
  农民是普法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唐红全经常深入全镇各个村社召开院坝会,了解民情,化解矛盾,综合分析群众意见,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并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用真情换取群众的信任,把法律知识传递到群众心中。
  “我们的目的是深入群众,给群众带去更多的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接下来我们将在辖区内开展普法大讲堂活动,定期给老百姓带去切身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提升老百姓的法制意识,让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根植于每一个群众的心中。”唐红全信心百倍的告诉记者。
  唐红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踏实肯干的工作精神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不仅群众满意,同事们也十分赞赏。
  “唐所长对工作认真负责,经常下村为老百姓开展法律宣传普及老百姓的法律知识,平时他对老百姓的大小事情都非常上心,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他都会想办法及时解决,为群众排忧解难,是一个为民办事的实心人,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新胜司法所工作人员沈丽琼对记者说。
  唐红全表示,将加快基层法治建设进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充分调动相关法律资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利和手段,帮助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