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公告总第1164期 >2021-12-17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14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7次会议通过)
刊发日期:2021-12-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2016年至2020年,我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定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以服务“十四五”时期潼南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治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依托“报、网、端、微、屏”媒介形成宣传声势,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和宪法文化建设,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长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我区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快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强化遂潼普法依法治理合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推动川渝法治文化共建共育,加强我区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和宣传转化,注重培育在全国、全市有影响力的潼南法治文化品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坚持深入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针对不同群体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在全区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理论基础、落实机制、评估标准,推动教育引导常态化、实践养成规范化、制度保障体系化。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促使知行合一。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逐步实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与旁听庭审一体化全覆盖。抓住青少年“关键时期”,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推进校园社会少年儿童防护工作,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构建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进校园统筹协调机制,以春秋两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为载体,整合各类青少年普法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用好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为抓手,深化法治村(社区)建设,继续推进村(社区)“三和民情室”建设,加强市域社会治理村(社区)七位一体机制建设,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地推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推选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入实施“枫桥经验”潼南实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深化依法治校,积极参与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深化依法治网,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深化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继续推进政法“三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联系服务村居法治宣讲,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强化以案释法主体责任。组建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培育业余普法宣传队伍,发展普法志愿者,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畅通社会参与普法的渠道途径。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强化普法平台建设,优化普法产品供给,创新普法传播方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普法制度化常态化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执法”“谁服务谁执法”,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协助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镇街和区级党政机关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符合潼南实际的普法考评验收标准,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强化区级财政对普法工作的经费保障,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偏远镇村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和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