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公告总第1164期 >2021-12-17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49号
刊发日期:2021-12-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于2021年12月14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