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164期 >2021-12-17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1〕第45号
刊发日期:2021-12-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1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7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7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11日在区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
  建议重庆市潼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决定设立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并通过相应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