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126期 >2021-11-05编印

“ 我 侄 儿 讨 回 了 工 钱 !”
——崇龛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
刊发日期:2021-11-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马艾)“谢谢你们主持公道,为我侄儿讨回了工钱!”近日,崇龛镇村民彭某乙拉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2014年至2019年,在崇龛镇经营养猪场的黄某某,让有些智力障碍的彭某甲帮自己做事。考虑到当时彭某甲本人保管工资不安全,村委会就建议养猪场老板黄某某暂时不结算工资报酬给彭某甲。
  在彭某甲离开猪场后,其伯父彭某乙将其收留。彭某乙被村委会指定为彭某甲的监护人。今年来,彭某乙多次找到养猪场老板黄某某,要求支付彭某甲在养猪场期间的工资共计15000元。黄某某则认为,彭某甲不是养猪场工人,虽帮养猪场做了一些事情,但其应得报酬早已超过其几年来的生活支出。
  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吵闹未果。随后,彭某乙找到崇龛镇政府及当地司法所,请求解决其侄儿工资被拖欠的问题。
  为解决此事,崇龛镇司法所组建调解工作组,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后,组织双方到崇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现场调解。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法释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扣除彭某甲的生活支出,黄某某一次性支付彭某甲在养猪场期间的剩余工资1万元,由彭某乙代为保管。
  当天,黄某某在调解现场即兑现了协议,将1万元工资支付给彭某甲的监护人彭某乙。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今年以来,全区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多元化解纠纷,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坚持把“强基导向”与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有机结合,推动“一镇街一法官”“一庭两所”机制在23个镇街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175次,累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52件,预防纠纷128件;调解矛盾纠纷1905件,成功调解1899件,成功率达99.69%,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