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124期 >2021-11-03编印

我区启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
刊发日期:2021-11-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11月2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根据市、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转换机制要求,我区立即启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
  通知指出,我区立即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实行指挥长调度机制、专班集中办公机制和流调溯源协同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区级流调溯源专班在区疾控中心集中办公,联合组建若干现场流调溯源队,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迅速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和部门协调,强化交通站点排查、酒店(民宿)登记排查、社区排查等,落实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重点地区来潼返潼人员主动到社区报备,并按照引导进行核酸检测。区行政中心、医疗机构、商超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等措施,对所有14天内市外来潼返潼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复检。
  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带头,非必要不离潼。广大市民非必须建议不离潼,确需离潼赴外地的,在离潼前和返潼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备。暂停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棋牌室、麻将馆、电影院等室内密闭场所的经营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大型展会、演出、促销、赛事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者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赓即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潼南区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的通知》(潼肺炎组发〔2021〕11号)和《关于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工作的通知》(潼肺炎组办发〔2021〕77号)要求,落细落实核酸检测人员准备和物资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强化重点人员和场所监测预警。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紧转3版)(紧接1版)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制度,询问购买人员近14天以来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或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收集发热门诊、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
  加强物资保障。充分做好我区防控物资储备和供应,做好局部应急处置准备,加强设施设备检修及维护,做到人员、设备、设施、物资、能力“五个到位”,保持现有的“五有三严”不减。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局部聚集性病例暴发应急检测及处置导则》《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保证每一个工作、每一项环节都职责到人,落实到位。
  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属地政府、行业主管、单位主体和个人防护责任,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潼人员随访登记和摸排管控。各部门、各专项工作组要靠前指挥,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密切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应管尽管、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