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文静特约通讯员李代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重要指示要求,我市推出《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方案》。11月25日,记者从区乡村振兴局获悉,今后五年,我区将重点培养5类农村致富带头人助力乡村振兴。
根据《方案》,培养的五类农村致富带头人具体包括: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
以家庭农场类致富带头人为例,主要培养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满足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其中,被带动农户收入要求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
《方案》强调,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对申请人违反耕地管理、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取消认定资格。同时,对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根据发展需要,每年优选一定数量的骨干到涉农院校接受专业培训,各涉农区县(自治县)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致富带头人系统评估并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将获得创业、用地、金融信贷、农业保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支持。比如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并鼓励区县采用贷款贴息贴费等方式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农业产业化相关项目,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若需通过政策性农业担保融资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其中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
《方案》要求,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要加大对普通农户特别是农村低收入户的带动帮扶力度。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以股份合作、订单生产、委托种养、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带领周边农户共同发展,并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为其他农户提供产业技术指导、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据了解,我区将以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人才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孵化器”,注重前端培育、加强过程指导、强化后续扶持,着力打造一支创业能力强、经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引领带动全区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并加快向富裕富足目标迈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