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综合总第1123期 >2021-11-02编印

致选民的一封信
刊发日期:2021-11-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各位选民:
  2021年是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之年,将选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参加、认真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是各位选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各位选民,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我区区、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同步进行,选举日为2021年12月20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
  如果您截至选举日年满18周岁,即2003年12月20日以前(含该日)出生,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配合您所在镇街的选举工作机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选民登记,按时领取并保管好选民证,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如您有家人、亲属外出务工经商等且具有选民资格,请及时与其联系,并告知其按时完成选民登记和参加投票选举;如果您远离家乡工作、求学或因其他原由,确实不能亲自参加选举,请您通过书信、传真、短信、微信、QQ等文字方式委托您信任的本选区选民代为投票选举。
  选举人大代表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请符合条件的每一位选民,积极参加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活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出您信任的区、镇人大代表。区选举委员会将依法加强监督,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确保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2021年12月20日,请您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

  重庆市潼南区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