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123期 >2021-11-02编印

区法院:
通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刊发日期:2021-11-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近日,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
  会上,区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近年来,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打出保护、教育、帮扶、挽救组合拳,从“点、线、面、角”等方面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体系。
  2019年以来,区法院依法审理故意伤害、强奸、强制侮辱、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40件,惩处罪犯40人。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审理未成年人抢劫、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贩卖毒品等刑事案件38件,帮助55名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区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监护人责任、探望权、教育培训等民事案件375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在答记者问环节,媒体记者围绕“重庆法院在全市推广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包括哪些内容”“法官兼职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主要开展哪些工作”等问题积极提问,民事审判一庭主要负责人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会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参观了区法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代表委员们对区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法院工作亮点突出,特别是在精准帮教未成年罪犯、开展“守护花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等方面卓有成效。代表委员们表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区法院要在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进一步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